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常州市技工教育督導實施意見>的通知》(常人社辦〔2024〕3號)文件精神,經(jīng)個人報名、單位推薦、專家評審、市人社局綜合評估,決定聘請沈建峰等14人為常州市技工院校督導員(具體名單見附件1),聘期為3年。此次聘請的技工教育督導員將由市人社局安排參加督導活動并行使以下職權:
(一)對被督導單位開展督導檢查,查閱、復制與督導事項有關的資料(督導人員如在被督導單位發(fā)生有可能影響公正督導情形的應提出回避);
(二)要求被督導單位就督導事項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三)對被督導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四)向市人社局匯報督導情況,匯總相關數(shù)據(jù),提出工作建議;
(五)指導學校規(guī)范辦學行為,提升辦學質(zhì)量,強化內(nèi)涵建設;
(六)完成市人社局安排的其他技工教育工作。
市人社局將定期對技工教育督導員工作進行考核,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
附件1:常州市技工院校督導員名單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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