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賓、網(wǎng)友,大家好!歡迎大家來到常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的“在線訪談”欄目進行互動交流。今天我們邀請到的嘉賓是常州市鐘樓區(qū)副區(qū)長、公安分局局長朱亞林,常州市鐘樓區(qū)信訪局局長高國俊。在接下來的一個小時里,我們將圍繞信訪的相關內容和大家在線交流,歡迎大家踴躍提問! 2019-04-22 13:30:21 |
朱亞林: 主持人好!各位網(wǎng)友,大家好!我是朱亞林,非常感謝大家對鐘樓區(qū)的關心與支持,很高興通過常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欄目與大家溝通交流。今天的主要議題是想和大家聊聊有關“法治信訪”的相關內容。 2019-04-22 13:31:19 |
網(wǎng)友_嫣然一笑: 鐘樓區(qū)在信訪工作中如何做到以人民為中心? 2019-04-22 13:32:05 |
朱亞林: 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工作,是推動解決群眾問題、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重要途徑,也是踐行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重要窗口和陣地。 2019-04-22 13:33:14 |
朱亞林: 我區(qū)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以群眾需求為導向,推進網(wǎng)上信訪平臺應用,實現(xiàn)與信訪群眾的良性互動,使信訪訴求可以順暢表達、高效處理。及時就地化解信訪矛盾。深入開展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工作,推動群眾合理合法訴求妥善化解。充分發(fā)揮信訪聯(lián)席會議制度,加大協(xié)調會辦,多措并舉、綜合施策,推動問題解決。 2019-04-22 13:36:08 |
網(wǎng)友_脈還在動: 請問有什么方便快捷的信訪途徑嗎? 2019-04-22 13:37:00 |
高國俊: 我區(qū)全面推行陽光信訪系統(tǒng),信訪事項100%納入網(wǎng)上受理、網(wǎng)上辦理,實現(xiàn)了信訪事項辦理過程和結果的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確保信訪事項“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2018年我區(qū)在鐘樓區(qū)政府門戶網(wǎng)站開通了“區(qū)長信箱”和“網(wǎng)上信訪”,導入陽光信訪系統(tǒng),群眾可以更加方便快捷的在網(wǎng)上反映訴求。 2019-04-22 13:40:21 |
網(wǎng)友_Mangoooo: 鐘樓區(qū)在推進法治信訪方面有哪些舉措? 2019-04-22 13:41:31 |
朱亞林: 2018年,我區(qū)在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基礎上,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方案》,編制出臺了20個區(qū)職能部門的法定途徑分類處理清單,確保群眾的訴求通過法定途徑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全面實施“依法逐級走訪權益保障卡”制度,強化法制宣傳,促進行政行為和信訪行為雙規(guī)范,營造“依法、文明、有序”的信訪秩序。
拓展律師參與接訪、會辦案件、咨詢顧問等功能,充分發(fā)揮專業(yè)力量在法治信訪建設中的作用。 2019-04-22 13:46:32 |
網(wǎng)友_Memo: 那什么事情可以進行信訪? 2019-04-22 13:47:14 |
高國?。?/label> 根據(jù)《信訪條例》,老百姓可以對下列主體提出建議或意見,不服其職務行為的,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1、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2、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3、提供公共服務的企事業(y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4、社會團體或其他企事業(yè)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5、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 2019-04-22 13:51:10 |
網(wǎng)友_Song: 哪些事兒信訪局不管? 2019-04-22 13:52:05 |
高國?。?/label> 這些事兒不在信訪部門的受理范圍:1.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2.已經(jīng)或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 2019-04-22 13:55:06 |
網(wǎng)友_萌丫丫: 我要如何正確提出信訪事項? 2019-04-22 13:56:02 |
高國?。?/label> 根據(jù)《信訪條例》第15、16、17、18、19、20條規(guī)定,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shù)接嘘P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
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信訪人對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分別向有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提出。
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jīng)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2019-04-22 14:03:20 |
網(wǎng)友_木棉花: 如果我要反映問題信訪,我有什么權利? 2019-04-22 14:04:06 |
高國?。?/label> 根據(jù)《信訪條例》,信訪人享有以下主要權利:1、依法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權利;2、依法信訪不受打擊報復的權利;3、 就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提出信訪事項的權利;4、 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權利;5、就信訪事項受理、辦理情況得到書面答復的權利;6、要求對辦理信訪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工作人員回避的權利;7、檢舉、揭發(fā)材料及有關材料不被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fā)的人員或者單位的權利;8、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或者對改進國家機關工作以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有貢獻的,得到獎勵的權利;9、事實清楚、法律依據(jù)充分的投訴請求得到支持的權利;10、 對信訪事項處理不服,要求復查、復核的權利。 2019-04-22 14:10:28 |
網(wǎng)友_木子: 在信訪過程中,哪些行為是違法的? 2019-04-22 14:11:29 |
朱亞林: 根據(jù)國家信訪條例第二十條 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二)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的;(五)煽動、串聯(lián)、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shù)模唬_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2019-04-22 14:16:29 |
主持人: 好的,因為時間關系,今天我們的在線訪談快要接近尾聲了。在節(jié)目的最后,兩位領導還有什么話要跟網(wǎng)友們說嗎? 2019-04-22 14:18:07 |
朱亞林: 感謝大家的參與! 2019-04-22 14:19:12 |
高國俊: 謝謝主持人,謝謝廣大網(wǎng)友的關心和支持! 2019-04-22 14: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