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首部公物倉省級標準——《江蘇省黨政機關公物倉運行管理規(guī)范》于2024年12月27日發(fā)布,并于2025年1月27日開始實施,常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作為該標準的起草單位,積極推進標準的落細落實。
一是深入學習。確保省標要求準確傳達,通過學習原文、逐條解讀、情景模擬,詳細了解公物倉的基本功能、業(yè)務流程、檔案管理要求、評價與改進等內容,確保公物倉崗位工作人員系統(tǒng)掌握相關規(guī)范。二是完善細則。確保工作流程符合省標,對照省標要求,對原有公物倉工作流程、表示表單進行全面梳理和完善,保證各項工作開展符合省標要求。三是加強指導。推動省標在轄市(區(qū))落地,與市財政局一同向各轄市(區(qū))進行標準宣傳和解讀,使公物倉省標在轄市(區(qū))公物倉落地。
公物倉省標的發(fā)布實施,為全省公物倉建設提供了規(guī)范和指導,常州將以此為契機,探索推進全口徑國有資產納入公物倉管理,為全省公物倉建設工作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的常州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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