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財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公布2021年江蘇省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組織起草了《常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征收辦法》),現將《征收辦法》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幾年每年江蘇省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中都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項目,項目收費及資金管理文件依據有幾十個文件,都是對配套費的征收性質、征收標準、減免類別等方面的補充規(guī)定,但是沒有一個是針對配套費具體征收辦法的規(guī)定。根據《江蘇省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作為市級政府性基金執(zhí)收部門,必須牽頭制定本部門政府性基金執(zhí)收管理辦法。
二、起草依據
(一)《江蘇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
(二)《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0〕80號);
(三)《江蘇省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暫行辦法》(蘇政發(fā)〔2015〕141號);
(四)《關于公布2021年江蘇省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蘇財綜〔2022〕9號)。
三、主要內容
《征收辦法》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明確征收各要素及職責分工
第一條明確了《征收辦法》制定的依據。
第二條明確了市級配套費征收區(qū)域及定義、性質。市住建局負責天寧區(qū)、鐘樓區(qū)的配套費征收工作,配套費是政府性基金,屬于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三條明確了配套費的征收范圍、計費面積、征收標準和減免范圍。明確了計費面積以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核準的建筑面積為依據;常州市征收標準為每平方米105元;減免范圍按照《關于公布2021年江蘇省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中明確的“對農民在建制鎮(zhèn)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建住房、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免收。自2019年7月1日起,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免征。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于提供社區(qū)養(yǎng)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建設項目免征。”
第四條規(guī)定了相關部門在配套費征收過程中的職責。
第五條至第八條規(guī)定了配套費征收的流程;繳費人免征、補交情形、繳費期限;配套費征收管理方式等內容。
第九條至第十一條規(guī)定了相關部門在配套費征收過程中的分工以及各類違規(guī)的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規(guī)定了本辦法的施行時間等。
(二)簡化征收程序
現行征收流程住建局窗口根據《建設項目(政府投資)服務指南》審核材料計算配套費金額,材料包括建設工程規(guī)費繳納流轉單、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繳費工作聯系單、項目批文、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書、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等,審核的資料繁多,工作量較大,并且還需要歸檔備查,不僅繳費人需要時間和精力去收集、復?。ù髨D紙還需要專業(yè)設備復制),而且歸檔資料也占用了大量的空間資源。此次征收管理辦法規(guī)定,繳費人只需要憑建設工程規(guī)費繳納流轉單直接進行繳費,可以大量減少繳費人的時間和精力;同時窗口人員只需根據建設工程規(guī)費繳納流轉單計費征收,無需審核及歸檔其他資料,減少征收工作完成時間,進而大幅提升政務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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