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樓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
你局鐘發(fā)改〔2014〕11號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我委以常發(fā)改〔2013〕412號文批復常州市覓渡教育集團鐘樓新城分校新建工程項目建議書,項目實施主體為常州市覓渡教育集團。
二、根據常鐘教〔2014〕11號文提請內容,同意將項目實施主體變更為常州市覓渡橋小學。
三、請常州市覓渡橋小學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常州市政府投資社會事業(yè)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稿)》(常發(fā)改〔2012〕406號文)的要求,抓緊開展項目各項前期工作,盡快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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