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局報來的《常州市水利局關于轉(zhuǎn)報常州市城市防洪閘站—皇糧浜閘工程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常水計〔2020〕18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確保運北片防洪大包圍的防洪安全,原則同意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設處實施常州市城市防洪閘站——皇糧浜閘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nèi)容
該工程位于中吳大道以北20米的皇糧浜河道上,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新建凈寬12米節(jié)制閘1座。同步實施相應配套工程。
三、該工程匡算總投資1498萬元。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用地、環(huán)評等各項前期手續(x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認真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落實資金籌措,在此基礎上,認真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本批復僅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的依據(jù),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jīng)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裳芯幹魄埃卷椖康目辈?、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項目編碼:2020-320404-76-01-323750)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7月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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