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軌道交通發(fā)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的《關于申報常州市軌道交通文化宮站綜合配套工程項目初步設計的請示》(常軌道司〔2016〕45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xiàn)將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常州市規(guī)劃設計院、江蘇浩森建筑設計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編制的《常州市軌道交通文化宮站綜合配套工程初步設計》。
二、該工程位于天寧區(qū)和平北路西側、延陵西路北側地塊,核定用地面積18342平方米,地面建設文化宮廣場(含地面廣場、下沉廣場等),地下建設綜合配套設施,總建筑面積5189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積187平方米,為設施設備及地面樓梯間等;地下部分建筑面積51709平方米(含人防工程3410平方米),包括車庫及設備用房36284平方米,綜合配套、便民商業(yè)及公建15425平方米,設置地下機動車停車泊位352個。
同步實施道路、給排水、電氣、暖通、消防、綠化等配套設施。
三、原則同意工程初步設計中總平面布局、主要建(構)筑物、出入口等設計。軌道交通文化宮站綜合配套工程地上框架1層,地下框架3層。道路、出入口、綠化等配套設施按專業(yè)設計要求規(guī)范實施。
四、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抗震設防類別為乙類;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結構安全等級為一級;耐火等級地上二級、地下一級。
五、原則同意電氣、給排水、暖通、消防、抗震、節(jié)能、防雷、環(huán)保、衛(wèi)生防疫、民防等設計。
六、核定工程概算總投資56944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43180萬元,其它費用6015萬元,基本預備費2460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5289萬元。
七、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工程質量、投資、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項目編碼:2016-320402-47-01-317842)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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