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飛龍西路(龍江路~玉龍路)大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建〔2015〕116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城市區(qū)域路網(wǎng),提升交通服務水平,原則同意由你局下屬市政工程管理處負責實施飛龍西路(龍江路~玉龍路)大修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位于玉龍路以東、龍江路以西,主要建設內容為道路、橋梁及配套工程。
1、道路工程。飛龍西路西起玉龍路,東至龍江路,全長1995米,一般路段規(guī)劃紅線寬16米,標準橫斷面形式為2米人行道+12米車行道+2米人行道。
2、橋梁工程。對道路跨越南鳳河處現(xiàn)有新飛橋欄桿外露面噴涂真石漆。
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等各類管線改造及交通標志標線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術標準
各類管線按各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實施。
四、工程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2620.6萬元,其中:道路、橋梁、管線等工程投資1906.5萬元,其他費用330.4萬元,基本預備費223.7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16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鐘樓區(qū)人民政府各籌措1310.3萬元解決。
五、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環(huán)境保護局出具的環(huán)評批復(常環(huán)審〔2015〕15號);我委出具的節(jié)能審查登記備案意見。
六、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七、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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