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州經開區(qū)社會保障局,各評價機構:
根據前期的調查和研究,我市各級評價機構的評價收費執(zhí)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江蘇省職業(yè)技能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4〕465號以及蘇財綜〔2004〕160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這些文件為本市的評價收費標準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要求。
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市的評價收費體系,各評價機構如有收費調整意向和意見建議,請上報市鑒定中心。有調整意向的評價機構需上報具體的收費調整方案,并提供相應的收費依據材料。請各單位于3月31日前將材料上報市鑒定中心技能評價部,聯系人:陸澳波,89991953。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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