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常州市第三中學信息樓抗震加固的請示》(常教計〔2012〕37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有效解決常州市第三中學信息樓存在的安全隱患,原則同意常州市第三中學實施信息樓抗震加固項目。
二、該項目對位于博愛路154號常州市第三中學校區(qū)內(nèi)信息樓進行抗震加固,總建筑面積3259平方米,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樓體隔震、框架梁柱碳纖維加固、梁箍筋加密等。
三、該工程估算總投資58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503萬元,其它費用27萬元,基本預備費5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常州市第三中學共同籌措解決。
四、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嚴格加強項目管理和投資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特此批復。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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