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已經超過有效期限,請盡快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或便民服務站辦理期滿換證手續(xù)。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注:信息公布之日已辦理此業(yè)務的請忽略此信息。
附件: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換證人員名單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2022年2月24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 訪問統(tǒng)計 | 網站糾錯 主辦: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常州市大數據管理中心 版權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 電子郵箱:czwgzx@changzhou.gov.cn 地址:常州市龍城大道1280號 (市行政中心)3號樓B座116室 技術支持電話:0519-85685023 蘇公網安備32041102000483號 網站標識碼:3204000002 蘇ICP備05003616號 網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