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財政局,常州經開區(qū)供銷合作社、財政局:
為有效貫徹落實市委“532”發(fā)展戰(zhàn)略和省供銷總社年度工作要點,依據常州市供銷合作社“十四五”發(fā)展規(guī)劃和促進共同富裕先行先試“十百千萬”工程實施意見,圍繞《全市“532”發(fā)展戰(zhàn)略2022年度重點項目(工作)清單》,我們編制了2022年常州市供銷合作社促進共同富裕先行先試“十百千萬”工程扶持項目指南,現印發(fā)給你們,請按要求組織做好項目申報管理工作。
一、項目補助原則
(一)堅持規(guī)劃引領,突出精準導向。以組建十大農業(yè)特色產業(yè)農合聯、建設百家供銷綜合為農服務中心、培育千名金牌農產品經紀人、帶動萬戶低收入農民增收致富為重點,建立“先富帶后富、大戶帶小戶、黨員帶社員、產業(yè)聯農戶、流通聯萬戶”的共同富裕機制。堅持項目跟著規(guī)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帶動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工作整體提質增效。
(二)堅持“三公”原則,突出誠信導向。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項目指南全媒體發(fā)布、項目申報網絡化管理,倡導項目申報單位樹立誠信意識,據實編制申報項目內容,不弄虛作假、不高估冒算、不重復申報。
(三)堅持擇優(yōu)補助,突出重點導向。突出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堅持擇優(yōu)扶持,切實發(fā)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扶持符合常州供銷系統(tǒng)重點發(fā)展方向、具有重大引領帶動示范作用的省、市級重大投資項目。
二、項目申報要求
本指南共設4個項目,扶持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期間完成的項目,補助類型為“以獎代補直補”,申報主體自行選擇項目類別,在規(guī)定的申報期限內,按照要求如實申報。
三、項目申報主體、扶持內容和補助標準
1. 組建常州十大農業(yè)特色產業(yè)農合聯項目
申報主體:特色產業(yè)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或領辦產業(yè)供銷聯盟的市級以上農業(yè)龍頭企業(yè)(市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
扶持內容和補助標準:圍繞我市優(yōu)質稻米、特色花木、特種水產、精品茶葉、生態(tài)畜禽、有機果品、綠色蔬菌、良種培育、休閑農業(yè)、農產品加工與流通等鄉(xiāng)村十大產業(yè),組建特色產業(yè)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簡稱產業(yè)農合聯)或特色產業(yè)供銷聯盟(簡稱產業(yè)供銷聯盟)。按照《常州市特色產業(yè)農合聯(或產業(yè)供銷聯盟)建設評價標準》(見附件2),對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的產業(yè)農合聯或由市級以上農業(yè)龍頭企業(yè)(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帶動的產業(yè)供銷聯盟,經評審依次確定2022年產業(yè)農合聯或產業(yè)供銷聯盟9個,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產業(yè)供銷聯盟由領辦龍頭企業(yè)(合作社)為申報主體,在申報主體財務賬中設立專戶管理產業(yè)供銷聯盟專項扶持資金等開支,相關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正文所有提及各轄市區(qū)均包括常州經開區(qū))對扶持資金使用情況負監(jiān)督管理主體責任。
2. 水稻小麥農藥零差率集中采購統(tǒng)一配供項目
申報主體:各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
扶持內容和補助標準:當地政府或供銷與農業(yè)農村、財政、生態(tài)環(huán)境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出臺農藥零差率集中采購統(tǒng)一配供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由各級供銷合作社出資農資企業(yè)為實施主體,在所轄范圍內組織開展水稻小麥農藥零差率集中采購統(tǒng)一配供工作。根據各地項目實施和財政投入資金情況核定獎補資金。
獎補資金用于各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組織實施農藥零差率集中采購統(tǒng)一配供、農資配供中心及配供網點的建設和升級改造等相關支出;開展農藥集中采購統(tǒng)一配供工作宣傳、引導農民規(guī)范使用零差率農藥,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等相關支出;建立健全配供網絡體系和信息化管理平臺等相關支出。
3. 新建或更新改造農村綜合服務社項目
申報主體:個體工商戶
扶持內容和補助標準:按照《農村綜合服務社創(chuàng)建標準》(見附件3),在行政村(自然村)、城市社區(qū)新建或更新改造農村綜合服務社,為農民(居民)群眾提供農資供應服務、日用消費品、農產品收購、快遞收發(fā)、代理代辦等服務。選址優(yōu)先考慮美麗鄉(xiāng)村、生活配套設施不全的小區(qū)等具備條件或有需求的區(qū)域。綜合服務社經營人員需由所在村(社區(qū))推薦,品行端正、樂于助人、熱愛服務社工作,同等條件下低收入戶、夫妻店優(yōu)先。經評審給予每個農村綜合服務社基礎站點不超過2萬元、每個示范站點不超過5萬元補助。
4. 農產品產銷對接平臺創(chuàng)建項目
申報主體:供銷合作社系統(tǒng)企業(yè)、農民合作社(聯合社)
扶持內容和補助標準:按《農產品產銷對接平臺創(chuàng)建標準》(見附件4)創(chuàng)建農產品產銷對接平臺。經認定,每個項目給予不超過所報產銷對接平臺(營業(yè))場地年租金的50%(自有資產參照同類地區(qū)租金標準折算)的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
四、項目實施程序
申報主體須提供登記證明(法人主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登記證、社團登記證等),并在申報系統(tǒng)中上傳電子格式。所有項目均需填報《2022年度常州市供銷合作社促進共同富裕先行先試“十百千萬”工程扶持“以獎代補直補”類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同時根據《項目附報材料清單》(見附件5)要求上傳電子材料。具體程序如下:
1. 項目申報。所有項目均實行網絡申報,申報主體請使用360瀏覽器的極速模式,登陸“常州市財政局”官網(czj.changzhou.gov.cn)或“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官網(gxhzs.changzhou.gov.cn)上的“常州市‘三農’項目管理平臺”進行信息注冊及項目申報,其他申報方式一律不予受理。
2. 申報時間。所有項目申報時間為2022年7月1日—7月31日,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由項目管理系統(tǒng)設置,逾期自動關閉申報功能,終止項目申報。
3. 轄市(區(qū))審核。各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負責指導和組織本地區(qū)項目的申報和受理工作,并在項目申報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的建設內容、檔案資料的現場查看和網上審核(具體各轄市區(qū)項目審核負責人聯系方式見附件6)。對審核通過的項目,同步完成向市供銷總社行文,并附一式兩份裝訂成冊的紙質申報材料(申報平臺下載的申報書、與電子版一致的附報材料)。
4. 市級評審入庫。市供銷總社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成立評審專家組對各轄市(區(qū))審核通過的項目進行評審,對通過市級評審的項目擇優(yōu)入庫備案,下發(fā)入庫通知文件,并予以公示。
5. 項目補助。市供銷總社根據項目完成實際情況,提出項目資金補助方案,與市財政局會商,經公示無異議后,下達補助資金。
6. 監(jiān)督檢查。市供銷總社通過抽查等方式,對項目實施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項目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操作的,將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其他說明
1. 申報主體內部管理規(guī)范、檔案資料健全,滿足項目結報績效評價和監(jiān)管需求。
2. 申報主體具有規(guī)范的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產權清晰、財務獨立核算且規(guī)范。申報主體為社有控股企業(yè)、基層社的會計和統(tǒng)計數據必須已納入(或承諾納入)供銷系統(tǒng)網上直報系統(tǒng);其他主體統(tǒng)計數據必須已納入(或承諾納入)供銷系統(tǒng)網上直報系統(tǒng)。
3. 出現以下情況的申報主體,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
(1)上年度發(fā)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
(2)經舉證查實或通報,在上年度承擔各級各類供銷系統(tǒng)建設補助項目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
4. 項目入庫備案后,一律不予變更,若因信息申報錯誤或不實,由項目單位自行負責。
5. 如有以下情形的,取消當年度該項目申報主體的補助資格,并列入供銷系統(tǒng)項目申報不誠信名錄。對列入不誠信名錄的,三年內不得申報市級以上(含市級)供銷系統(tǒng)項目:
(1)經舉證查實或通報,提供虛假項目申報材料等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
(2)項目入庫備案后無正當理由申請取消項目申報的。
聯系方式:
市供銷總社財務審計處,聯系電話85683608;
市財政局農業(yè)農村處,聯系電話:85681860;
技術支持(咨詢):江蘇同步軟件85286990。
附件:1. 2022年度常州市供銷合作社促進共同富裕先行先試“十百千萬”工程扶持“以獎代補直補”類項目申報書
2. 常州市特色產業(yè)農合聯(或產業(yè)供銷聯盟)建設評價標準
3. 農村綜合服務社創(chuàng)建標準
4. 農產品產銷對接平臺創(chuàng)建標準
5. 項目附報材料清單
6. 各轄市區(qū)項目審核負責人聯系方式
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 常州市財政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1
2022年度常州市供銷合作社促進共同富裕
先行先試“十百千萬”工程扶持
“以獎代補直補”類項目申報書
項目名稱:
申報單位(全稱):
單位地址:
單位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
項目類別(勾選):
轄市(區(qū))項目管理部門(勾選):(市本級企業(yè)勾選市供銷總社業(yè)務處室,由市本級代“轄市區(qū)審核”工作。)
一、項目實施內容與申請補助資金
實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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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或達到)數量
或對照獎補標準所達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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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資金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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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績效
(按照各類別項目要求,填寫項目建成后對供銷合作社“十百千萬”工程建設貢獻的績效內容,包括:產量銷量等方面的經濟效益;建立“先富帶后富、大戶帶小戶、黨員帶社員、產業(yè)聯農戶、流通聯萬戶”的共同富裕機制等方面的社會效益;城鄉(xiāng)環(huán)境改善等方面的生態(tài)效益。每個項目至少填寫兩方面內容)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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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名稱(例:展廳面積,xx 年銷售收入、帶動農戶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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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目標實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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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用承諾
項目申報單位承諾:
1.
本單位合法經營,合規(guī)建設,自2019年8月1日(或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無嚴重失信行為,無違法違紀行為。
2.
申報的所有材料均依據相關項目申報要求,據實提供。
3.
如違背以上承諾,愿意承擔相關責任,同意有關主管部門將相關失信信息記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嚴重失信的,同意在相關政府門戶網站公開。
項目申報責任人(簽名):
項目申報單位負責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四、轄市(區(qū))項目管理部門審核意見
(申報“新建或更新改造農村綜合服務社項目”由所在村(社區(qū))在此處加蓋公章推薦)
經審核,同意上報。
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常州市特色產業(yè)農合聯(或產業(yè)供銷聯盟)
建設評價標準
評價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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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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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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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起
成立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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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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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產業(yè)農合聯的,須為依法登記的社會團體;組建產業(yè)供銷聯盟的,應有相關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批復成立的文件,領辦主體為市級以上農業(yè)龍頭企業(yè)或市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該項為一票否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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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機構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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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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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規(guī)范的《章程》、財務管理制度和自律公約,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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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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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辦公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和服務設施,得5分;按“產業(yè)農合聯導視系統(tǒng)”要求設置室內外標識標牌和宣傳展示等設施,規(guī)范使用“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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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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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涵蓋一定區(qū)域范圍內從事同一產業(yè)的上下游生產經營服務主體、種養(yǎng)殖大戶和為農服務組織,會員數30—50個,得5分;50—70個,得8分;70個以上,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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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內容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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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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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生產服務。包括:有專兼職技術顧問或莊稼醫(yī)生提供技術指導;開展專業(yè)技能培訓;統(tǒng)一投入品管理(農資、飼料或種子種苗等);統(tǒng)一生產技術或分級標準等。有一項得2分,本項得分不超過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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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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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供銷服務。包括:統(tǒng)一品牌打造;開展農產品展銷、產銷對接、品牌推介活動;開展產業(yè)信息采集、分析、發(fā)布等服務;會員間以合同、訂單等確立產銷關系等。有一項得2分,本項得分不超過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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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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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信用和會員服務。包括:為會員和農民提供融資、授信、信用評級或推薦貸款服務;建立會員數據庫;開展調查研究,反映行業(yè)訴求,提出政策建議等。有一項得2分,本項得分不超過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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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動
成效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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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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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動低收入農戶(低于當地農民平均收入、在當地農民中收入相對偏低或在同一產業(yè)領域中收入相對偏低的農戶)增收。帶動100—200戶,得5分;200—300戶,得10分;300戶以上,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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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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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黨建示范引領幫扶基地,得5分;黨員帶社員20人以上,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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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按評審得分高低,依次核定2022年度產業(yè)農合聯或產業(yè)供銷聯盟9個。
附件3
農村綜合服務社創(chuàng)建標準
評價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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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分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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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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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
場所
(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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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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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有固定的營業(yè)場所,環(huán)境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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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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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顯著位置按統(tǒng)一要求懸掛門頭標牌,設立供銷統(tǒng)一專柜,在門前和場所內明顯位置規(guī)范使用“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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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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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二選一:
□基礎站點:面積在20平方米左右。
□示范站點:面積在40平方米左右,有供銷合作社文化宣傳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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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
服務
內容
(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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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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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農資供應、服務;
②日用品消費品供應;
③農產品收購;
④快遞收發(fā);
⑤代理代辦等服務;
⑥“一村一品”展示展銷等。
基礎站點:需具備上述至少兩項經營服務內容,得基本分30分,每多一項經營服務內容,加5分;
示范站點:需具備上述三項以上經營服務內容,得基本分30分,每多一項經營服務內容,加5分。
備注:開展快遞收發(fā)、電子商務等服務內容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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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該項目由各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初評初篩后上報,數量以“十百千萬”工程相關任務指標數(常供總〔2022〕3號)的1.5倍為限。
附件4
農產品產銷對接平臺創(chuàng)建標準
一、主體資格
申報主體為常州市供銷合作社系統(tǒng)企業(yè)、基層社(農合聯)、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等。
二、必備要求
1. 以線下銷售為主的申報主體:營業(yè)總面積1000㎡以上、申報年度銷售總額1500萬元以上(有效票據證明的銷售在500萬元以上),其中電商銷售100萬元以上(以統(tǒng)計直報系統(tǒng)數據為準)。
2. 以線上銷售為主的獨立電商:經營場地面積200㎡以上、申報年度電商銷售總額1000萬元以上(以后臺數據為準)。
3. 申報主體統(tǒng)計數據必須已納入(或承諾納入)供銷系統(tǒng)網上直報系統(tǒng)。
三、服務內容
1. 設立地產農產品供銷專柜、“三對口”地區(qū)特色農產品專區(qū)。
2. 承擔應急保供物資籌措和配送任務等。
3. 設立產銷對接洽談區(qū),自辦或參加供銷社系統(tǒng)2次以上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或農產品促銷活動(包含線上和線下)。
4. 帶動本地農業(yè)企業(yè)、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等農業(yè)經營主體的農產品銷售。
5. 在顯著位置按統(tǒng)一要求懸掛門頭或標牌,規(guī)范使用“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
附件5
項目附報材料清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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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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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報材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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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銷總社
項目責任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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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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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常州十大農業(yè)特色產業(yè)農合聯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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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產業(yè)農合聯提供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產業(yè)供銷聯盟提供相關轄市(區(qū))供銷合作社同意組建的批復文件;
2. 產業(yè)農合聯或產業(yè)供銷聯盟會員(成員)名冊、章程、財務管理制度、自律公約;領辦主體獲得市級以上農業(yè)龍頭企業(yè)或市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相關評定的證明材料;
3. 含“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的辦公服務場所內、外景照片;
4. 產業(yè)農合聯或產業(yè)供銷聯盟成立大會照片以及開展生產、供銷、信用等服務內容的相關圖片和資料;
5. 帶動低收入農戶基本情況匯總表,黨員帶社員基本情況表,黨建示范引領幫扶基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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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指導處
(8568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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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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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小麥農藥零差率集中采購統(tǒng)一配供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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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出臺的水稻小麥農藥零差率集中采購統(tǒng)一配供工作方案(或實施意見);
2. 申報年度轄市(區(qū))財政安排用于水稻小麥農藥零差率集中采購統(tǒng)一配供工作相關補貼資金的撥付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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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fā)展處
(8568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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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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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或更新改造農村綜合服務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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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含“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的場所內、外景照片;
2. 經營服務內容相關照片(每項服務內容至少提供一張圖片資料),示范站點供銷合作社文化宣傳區(qū)域照片;
3. 經營服務場所面積證明材料;
4. 項目建設前后的對比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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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指導處
(8568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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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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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產銷對接平臺創(chuàng)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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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產農產品、“三對口”地區(qū)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專區(qū)照片;
2. 帶動農產品銷售的本地農業(yè)經營主體名單;
3. 舉辦或參加農產品產銷對接等活動的現場照片;
4. 農產品網絡銷售平臺的網絡截圖;
5. 供銷統(tǒng)計網上直報系統(tǒng)銷售數據報表;
6. 營業(yè)場所租賃合同或同類地區(qū)租金標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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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fā)展處
(8568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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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各轄市(區(qū))項目審核負責人聯系方式
轄市(區(qū))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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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審核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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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審核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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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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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 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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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農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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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永華
|
87266505
|
金 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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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務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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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慶
|
82839130
|
武 進
|
綜合科
合作指導科
|
吳立飛、岳益超
|
86310215
86319080
|
新 北
|
|
毛 云
|
85127279
|
天 寧
|
農業(y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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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曉燕
|
69661021
|
鐘 樓
|
|
陳 柯
|
8889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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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經開區(qū)
|
農村發(fā)展科
|
徐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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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8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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