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白蕩河綠地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建〔2014〕323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優(yōu)化城市環(huán)境,滿足市民公共休閑需求,原則同意由你局下屬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白蕩河綠地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位于南運河以東、荊川路以西、白蕩河以南、中吳大道以北,用地面積7970平方米,主要包括園林、綠化、土方等工程,其中駁岸215米、景觀欄桿215米、喬灌木種植5200平方米、園路1756平方米、鋪裝廣場794平方米、土方16000立方米、新建廁所1座(67平方米)。
同步實施給排水、供配電、照明、休憩設施等相應的配套工程。
三、工程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463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344萬元,其它費用51萬元,基本預備費40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28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國土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常國土資函〔2014〕92號);市規(guī)劃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20400201400036號);市環(huán)保局出具的環(huán)評審批意見(常環(huán)表〔2014〕46號);我委出具的節(jié)能審查登記備案意見。
五、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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