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現(xiàn)就2014年度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對象
局機關、局屬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核內容
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堅持以“德”為先,突出考核工作實績。
局機關內設機構考核:重點考核履行職責和內部建設情況,推動機關部門目標任務完成和效能提升。
三、年度考核的組織、程序和方法
(一)個人年度考核
1.個人總結、填表
機關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處室或單位為單位進行個人年度工作總結交流,處室或單位負責人結合平時考核情況,在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主管領導評語和考核等次建議欄內寫出本處室或本單位對工作人員的評語,提出考核建議等次和改進提高的要求。機關正、副職中層干部及事業(y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評語和考核建議等次分別由分管領導和黨建聯(lián)系點負責人簽署。
2.述職、民主測評
(1)縣處級領導干部的年度考核及干部選任“一報告兩評議”工作。由班子主要領導對照本單位年度工作目標,代表領導班子集體在局考核會上述職述廉述法,對2014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做總結,并進行民主測評與民主評議。領導班子成員進行書面述職。
(2)機關科級干部及局屬單位領導,在局工作群上書面述職,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在本部門內部述職,在局考核會上進行民主測評。
(3)局屬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單位的考核小組組織安排。其中民主測評范圍的掌握:局屬單位中,原則上25人以下的單位,對全體人員進行述職和民主測評;25人以上的單位,對中層以上領導干部進行述職和民主測評。
(4)社會化管理職工,由所在管理部門進行考核。
3.擬定等次、公示
召開局考核領導小組會議,由組織人事處將年度考核情況和平時考核情況進行匯總后(年度考核和平時考核各占50%),提交考核領導小組討論,對擬定為優(yōu)秀及稱職(優(yōu)良)等次的人員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后確定考核等次。
4.結果反饋、表彰
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公布,考核優(yōu)秀及其他先進榮譽人員以發(fā)文形式進行表彰。
(二)“優(yōu)秀處室”的推薦
我局“優(yōu)秀處室”的推薦名額1個。在局考核會議上,由各處室負責人圍繞處室履行職責完成目標任務和內部建設情況,進行部門述職,由分管局領導、中層正職以及局屬單位主要領導一名進行推薦。
四、年度考核的等次與獎勵
(一)機關及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人數,掌握在本單位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15%以內,本年度受到同級黨委、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與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合表彰的先進單位、被設立為市公務員考核工作聯(lián)系點的單位,在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優(yōu)秀等次人數比例可提高到20%。未按規(guī)定開展平時績效考核的單位或未按規(guī)定完成年度公務員培訓任務的單位,視情況降低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和稱職(優(yōu)良)人數5%左右的比例。
(二)優(yōu)秀等次、稱職(優(yōu)良)比例要兼顧不同職務層次,機關和所屬事業(yè)單位的優(yōu)秀名額不能混用。
(三)機關事業(yè)單位中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給予嘉獎;2012-2014年連續(xù)三年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機關工作人員記三等功,事業(yè)單位連續(xù)三年優(yōu)秀給予記功,優(yōu)秀等次不得重復使用;對被確定為稱職等次的機關人員中,平時工作表現(xiàn)與工作業(yè)績突出的,可按最高不超過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20%確定為優(yōu)良。事業(yè)單位合格人員中給予5%嘉獎名額,用于獎勵工作成績顯著的人員。
(四)機關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規(guī)定享受年度考核獎金和與考核掛鉤的地方性工作津貼。優(yōu)秀等次人員與稱職(優(yōu)良)人員,在此基礎上分別再享受上浮100%與50%,三等功獎勵1500元,嘉獎不再獎勵。
(五)“優(yōu)秀處室”的獎勵標準為每處室3000元。
五、創(chuàng)建先進的評選
創(chuàng)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作為局自行獎勵項目,與年度考核同步進行。
(一)評選對象
局機關、局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局社會化管理人員。
(二)評選重點
在文明單位建設、機關作風建設、學習型機關建設、“道德講堂”活動、“三個品牌”建設以及黨員“示范崗”等創(chuàng)建活動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
(三)評選方法
1.先進集體的評選。在聽取各處室、單位工作匯報的基礎上,經民主推薦、查看臺賬、座談討論等程序,由考核領導小組醞釀確定。先進集體的民主推薦,由局領導根據分管部門的工作情況投票推薦;各處室、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在事先征求本處室、本單位班子成員意見的基礎上,代表本部門、本單位投票推薦。
2.先進個人的評選。局考核領導小組根據部門推薦、平時考核和年度民主測評的情況研究決定。
(四)獎勵
創(chuàng)建先進集體與先進個人的獎勵標準均為800元/人。獎勵費用原則上由本單位承擔。局社會化管理人員的獎勵由局機關承擔。
附件:1.2014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表
2.2014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表
3.2014年度考核獎勵名額核定表
常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1
2014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表
項目
|
時間安排
|
工作內容
|
具體要求
|
布置
階段
|
2014年12月16日
—2014年12月22日
|
制定考核方案,經局考核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部署。
|
|
總結
測評考核
階段
|
2014年12月22日
—2015年1月8日
|
①12月22日前機關中層和局屬領導個人總結電子稿交組織人事處,12月26日前在網上交流;
②1月8日前,機關各處室完成內部總結交流;局屬單位完成年度考核與測評;
③1月8日,局領導班子述職述廉述法、民主測評;機關處室和局屬單位部門述職;民主測評;先進推薦。
|
① 1月8日前,機關及局屬單位領導的個人年度考核表,經簽署建議等次后,交局組織人事處。(科級干部以下由本處室負責人簽署建議等次;科級干部及下屬單位領導分別由分管領導、聯(lián)系點負責人簽署建議等次。)
② 1月8日前局屬單位考核優(yōu)秀名單報局組織人事處。
|
評比
階段
|
2015年1月12日
—2015年1月23日
|
①1月12日,局考核領導小組討論確定優(yōu)秀處室等各類先進名單。
②各類先進名單公示
③考核結果反饋;
|
|
材料
匯總
階段
|
2015年1月30日前
|
①局屬單位將考核匯總材料報局組織人事處;
②局分別向組織部、人事局報送考核相關材料。
|
|
附件2
2014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表
內容
|
單 位
|
時間
|
地點
|
參加對象
|
|
局屬
單位
領導
述職
與測評
|
市行政中心管理處
|
待定
|
本單位
|
1.本單位工作人員
2.局考核領導小組
派員參加
|
|
市機關幼兒園
|
待定
|
本單位
|
|
福隆汽車修理廠
|
待定
|
本單位
|
|
局領導班子“述職述廉述法”、
“一報告兩評議”及民主測評
|
1月8日
|
待定
|
局全體工作人員
局屬事業(yè)單位領導
(市委組織部派員參加局領導班子 “一報告兩評議”)
|
|
各處室、局屬單位
工作交流
|
|
市優(yōu)秀處室、局先進集體推薦
|
|
機關工作人員、
事業(y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年度民主測評
|
|
附件3
2014年度考核獎勵名額核定表
|
|
|
|
|
|
|
序號
|
單 位
(部門)
|
年末
人數
|
優(yōu)秀
(嘉獎)
|
稱職
(優(yōu)良)
或合格
(嘉獎)
|
創(chuàng)建
先進
個人
|
優(yōu)秀
處室
|
創(chuàng)建
先進
集體
|
備 注
|
1
|
局機關
|
59
|
10
|
10
|
6
|
1
|
2
|
1.借用人員由借用位考核,先進名
額占編制所在單
位的名額。
2.局屬單位優(yōu)秀
與嘉獎名額中不
含班子成員。
|
2
|
管理處
|
24
|
3
|
1
|
2
|
|
1
|
3
|
幼兒園
|
編內56
|
8
|
3
|
7
|
|
編外67
|
10
|
4
|
9
|
4
|
招待所
|
16
|
1
|
|
|
|
5
|
汽修廠
|
56
|
|
|
|
|
|
6
|
機關社會化
管理人員
|
30
|
|
|
8
|
|
|
由社會化管理職
工所在工作部門負責推薦,各部
門可推薦1至2
名。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