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桑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過街斑馬線信號燈管理的建議”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在加強過街斑馬線信號燈設置和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推進過街斑馬線信號燈標準化建設。專門制定過街斑馬線信號燈設置和管理標準,明確過街斑馬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和倒計時三個單元從上而下組成,且每個單元直徑為300mm。目前,已在軌道交通一號線沿線和晉陵路、和平路等城市主干道應用,并逐步在面上推廣。
二是開展過街斑馬線信號燈補盲工作。根據(jù)國家《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guī)范(GB148862016)》規(guī)定:“在采用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已施劃人行橫道標線的,應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我市公安交警部門主動對接市、區(qū)兩級住建部門,在設置機動車信號燈的路口新建人行橫道信號燈130處,提高行人過街守法率,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
三是優(yōu)化過街斑馬線信號燈配時。針對您建議中提出的麗華路采華路口過街斑馬線信號燈設置時間短的情況,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到現(xiàn)場進行了實地勘查,發(fā)現(xiàn)麗華路雙向六車道,路面較寬,行人街距離較長,因而在原配時基礎上,對麗華路采華路、麗華路光華路等沿線5個路口信號燈配時進行了優(yōu)化,適當增加了東西方向行人過街信號燈時長,實施后效果較好。下一步,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將舉一反三,全面排查類似情況,不斷優(yōu)化過街斑馬線信號燈配時,保障路口通行效率,滿足行人過街需求。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繼續(xù)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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