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單位、機關各處室:
根據(jù)2021年度綜合考核工作相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xiàn)就2021年度局系統(tǒng)綜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1年度局系統(tǒng)綜合考核工作于12月下旬啟動,2022年1月底前完成。
二、考核內容及辦法
(一)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
按照《關于做好2021年度市級機關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局機關黨委牽頭,各基層黨支部書記對照黨建工作清單,開展向機關黨委述職,并進行民主評議。
(二)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
局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按照市委組織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務員平時考核結果、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民主評議情況開展。
(三)直屬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
1.事業(yè)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工作根據(jù)《市體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綜合考核實施細則(試行)》,結合《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市屬事業(yè)單位綜合考核的通知》(常人社發(fā)〔2021〕146號)要求和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評、綜合考核工作。
2.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按《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常人社發(fā)〔2021〕145號)文件要求,結合單位內部考核辦法、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民主評議情況進行。
根據(jù)干部管理權限,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年度考核由局綜合考核辦公室組織實施。各單位設立非常設性的考核工作班子,負責其他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并按時上報有關推薦名單。工作班子具體由本單位負責人、紀檢人事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代表組成,并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制度。
(四)直屬企業(yè)年度綜合考核
根據(jù)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民主評議情況,開展局系統(tǒng)國有企業(yè)領導班子及領導個人年度綜合考核工作,具體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啟動。
(五)年度重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
按照《全局重點工作目標任務督查工作方案》和《2021年全局重點工作目標》文件要求,由局辦公室牽頭負責年度重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考核結果報局黨組。
三、工作要求
(一)考核原則
年度考核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按照規(guī)定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二)考核程序
1.組織學習相關文件和政策規(guī)定。
2.開展自評。被考核單位或個人圍繞年度目標任務,對照有關考核指標開展自評,并形成年度工作總結、領導班子和領導個人述職材料。相關報告材料在一定范圍內公示,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和建議。
3.述職匯報。各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個人按要求開展述職報告,單位人員較少的可召開全體職工大會。
4.民主測評。面向單位職工、服務對象等,通過多種形式征求意見建議。組織一定范圍的民主測評,測評結果作為確定考核等次的重要參考。局綜合考核辦公室結合重點工作考核、民主測評和征求意見情況等提出初步考核等次。
5.確定等次。由局黨組集體討論研究確定最終考核等次。
6.結果公示。對擬確定為優(yōu)秀、先進的單位和優(yōu)秀(嘉獎)等次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7.反饋歸檔。單位、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經(jīng)局黨組研究通過后,以一定形式反饋,相關考核材料按要求備案歸檔。
(三)結果運用
根據(j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年度考核情況,開展單位和個人年度評優(yōu)評先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加強年度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要求,規(guī)范操作,嚴守紀律,確保各項環(huán)節(jié)工作順利推進。
(二)直屬單位要依據(jù)職責和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對照相應的單項考核指標,認真進行自查自評,形成總結報告,開展述職評議,廣泛征求意見。請將相關總結和述職材料上報備案。
(三)認真開展個人年度工作總結,要對照年度目標進行自查自評,形成年度工作總結,完善工作記實,積極參加年度考核測評及推優(yōu)工作。
(四)各單位于2022年1月6日前將自評表報局綜合考核辦公室,1月底之前將本單位年度考核總結材料和相關表格報市局審核。
附件:1.2021年度局系統(tǒng)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推薦名單匯總表
2.2021年度局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審核表
3.局綜合考核辦公室成員名單
常州市體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2021年度局系統(tǒng)綜合考核工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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