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應急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消防救援大隊:
現(xiàn)將《省應急管理廳教育廳 公安廳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消防救援總隊轉發(fā)應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切實加強出租屋及校園周邊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應急〔2019〕92號)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應急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消防救援大隊要緊密結合《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明查暗訪的緊急通知》(常政辦發(fā)〔2019〕38號)《關于開展“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專項行動的通知》(常安〔2019〕12號)等文件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措施,明確工作任務,確保出租屋及校園周邊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xié)作配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任務分工,細化措施,強化責任,加強協(xié)調配合,強化工作聯(lián)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出租屋及校園周邊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實效。
三、深化宣傳發(fā)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媒體資源,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媒體,廣泛開展社會消防宣傳,持續(xù)開展“七進”活動和《常州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專項整治工作,大力宣傳安全用火用電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鼓勵群眾舉報身邊火災隱患,推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著力提升企業(yè)、租賃雙方本質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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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fā)布)
常州市應急管理局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隊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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