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建設局
常州市物價局
常州市交通局
江蘇省常州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常城管〔2007〕30號
--------------------------------------------------------
關于貫徹《關于在市區(qū)實行建筑垃圾密閉
運輸的通告》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有效防止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拋灑滴漏污染城市道路,減少揚塵污染,維護市容環(huán)境整潔,現就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在市區(qū)實行建筑垃圾密閉運輸的通告》,全面開展我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組織領導
成立“常州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孫勇任組長、市城管局局長朱維平任副組長,市公安、建設、物價、交通、質監(jiān)等部門分管領導為組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長李武任辦公室主任,其他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派員參加,實行集中辦公,具體負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的各項工作。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自按照以下職責,加強協(xié)調配合,共同做好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
市城管局(行政執(zhí)法局):牽頭組織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的實施,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落實;負責相關職能部門的組織協(xié)調;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密閉運輸裝置改裝企業(yè)的確定工作;聯(lián)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處違章運輸車輛;查處建筑垃圾違法違章行為。
市公安局:對經檢驗合格的密閉改裝車輛換發(fā)《機動車行駛證》;配合市城管局(行政執(zhí)法局)查處違章運輸車輛。
市質監(jiān)局:負責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技術方案的審定,督查改裝企業(yè)制定企業(yè)標準,并按經備案的企業(yè)標準組織改裝;對密閉改裝后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進行監(jiān)督檢驗,并簽發(fā)《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檢驗合格證》。
市物價局:負責對密閉改裝價格的監(jiān)督管理。
市交通局:對經檢驗合格的密閉改裝車輛換發(fā)《道路運輸證》。
市建設局: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加強宣傳,檢查落實,督促各類建設工地必須使用密閉改裝車輛運輸建筑垃圾。同時應當將使用密閉車輛運輸建筑垃圾作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予以明確。
二、改裝要求
1.改裝對象
常州市市區(qū)牌照建筑垃圾運輸車輛。
2.改裝企業(yè)和改裝價格
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辦公室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通過政府網站發(fā)布公告,確定實施安裝密閉運輸裝置的改裝企業(yè),并向社會公告。
根據改裝成本,參照其他城市改裝價格,通過競爭機制合理確定改裝價格,并接受市物價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3.密閉形式、標準
車輛密閉改裝采用兩側開啟式液壓密閉裝置,具體技術標準由改裝企業(yè)制定并報市質監(jiān)部門備案。
4.改裝時間
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密閉改裝工作,自市政府《關于在市區(qū)實行建筑垃圾密閉運輸的通告》發(fā)布之日起全面展開。
5.改裝費用承擔
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安裝密閉運輸裝置費用主要由車輛所屬單位或者車主承擔。
為減輕車主負擔,鼓勵車輛實行密閉改裝,對2007年7月1日前實施密閉運輸裝置改裝的常州市市區(qū)牌照車輛,按照2000元/輛的標準給予獎勵。
三、辦理程序
1.車輛所屬單位或者車主填寫《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申請表》,報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辦公室審查。
2.經市密閉改裝辦公室審查符合改裝條件的,車輛所屬單位或者車主持《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申請表》將車輛送到定點企業(yè)進行改裝,改裝完畢后經市質監(jiān)部門檢驗并簽發(fā)《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檢驗合格證》,并由市密閉改裝辦公室發(fā)給《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備案表》。
3.車輛所屬單位或者車主持《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檢驗合格證》、《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備案表》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市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的換發(fā)手續(xù)。
四、主要措施
1.組織實施。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辦公室負責該項工作的計劃、協(xié)調和具體實施,組織牽頭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確保我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順利推進。
2.嚴格承運條件審查:自2007年7月1日起,凡未安裝密閉裝置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不具備建筑垃圾運輸單位承運資格,不得核發(fā)建筑垃圾處置證。
3.限制行駛。按照市政府《關于在市區(qū)實行建筑垃圾密閉運輸的通告》的規(guī)定,凡未安裝密閉運輸裝置的車輛,自2007年7月1日起不得在市區(qū)龍江路(含)以東、滬寧高速公路以南、青洋路(含)以西、新312國道(含)以北區(qū)域范圍內運輸建筑垃圾,自2008年1月1日起不得在市區(qū)范圍內從事建筑垃圾的運輸。
4.嚴格執(zhí)法。自2007年7月1日起,市城管行政執(zhí)法部門將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在市區(qū)限制區(qū)域內未安裝密閉運輸裝置繼續(xù)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車輛進行查處;市城管行政執(zhí)法部門對其他建筑垃圾違法違章行為進行查處。
五、有關要求
1.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相關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選派業(yè)務水平高、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參與密閉改裝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
2.精心策劃,加強宣傳。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辦公室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廣播、報刊、網絡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多層次宣傳密閉改裝工作,印制《關于在市區(qū)實行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運輸的通告》、《車輛密閉改裝流程示意圖》等宣傳資料,發(fā)放到各類建設、施工工地、各建筑垃圾運輸單位以及駕駛員手中,取得廣大建筑垃圾運輸單位和駕駛員對密閉改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加強服務,方便車主。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辦公室要本著“便民、高效”的原則,按照市政府通告以及本實施意見的要求,精心組織實施方案,通過集中辦公、上門服務等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此次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
附件: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建設局 常州市物價局
常州市交通局 江蘇省常州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常州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
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孫 勇 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副組長:朱維平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組 員:黃廣余 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潘企強 常州市建設局副局長
初兆義 常州市物價局副局長
王衛(wèi)東 常州市交通局副局長
蔣乃平 江蘇省常州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副局長
李 武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主題詞: 建筑垃圾 管理 通告 意見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