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則同意修繕恒源暢廠辦公樓、老廠房。
二、對修繕方案需做如下修改、完善:
1. 明確沿街頭進建筑的風格式樣,做好與老辦公樓建筑風貌的銜接。
2. 明確地坪原有標高和式樣。
3. 補充用電、消防系統(tǒng)設計方案。
4. 維修中要注意傳統(tǒng)工藝與傳統(tǒng)材料的使用,保留原有建筑格局,最大限度地保持文物建筑的原真性。
請你公司組織相關設計單位根據上述意見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并報我局備案后實施。同時,應組織具有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切實做好恒源暢廠辦公樓、老廠房修繕保護工作。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