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6〕169號
關于印發(fā)《常州市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
投標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轄市(區(qū))建設局,各有關建設、施工、監(jiān)理、招標代理單位,其他有關單位:
現(xiàn)將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遵照執(zhí)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題詞:工程 貨物 招投標 辦法 通知
抄報:省建設廳,市政府
抄送:市發(fā)改委、市監(jiān)察局,有關部、委、辦、局
常州市建設局辦公室 2006年8月29日印發(fā)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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