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常州市教育局 常教委〔2006〕5號
各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局屬各單位及有關學校: 為深入推進教育行風建設,真正辦好讓人民滿意教育,創(chuàng)優(yōu)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軟環(huán)境,根據《關于健全和完善市級機關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常發(fā)〔2006〕6號文件)和《關于印發(fā)常州市教育系統(tǒng)政風行風建設18條措施的通知》(常教委〔2006〕4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健全和完善我市教育行風建設長效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行風建設責任 (一)成立領導機構。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統(tǒng)行風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局長韓濤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市委教工委副書記惠方同志和市教育紀工委書記白稼俊同志擔任,成員由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局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監(jiān)察室主任袁建平同志兼任。 (二)分級落實責任。推進教育行風建設,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一是明確局領導班子責任。局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教育系統(tǒng)的行風建設,并負責對班子成員履行行風建設職責的監(jiān)督檢查;副局長對分管處室、單位的行風建設負具體領導責任。二是明確職能處室責任。規(guī)范教育收費工作主要由計財處和監(jiān)察室負責,推進教育均衡發(fā)展工作主要由基教處、計財處、督導室負責,改進師德教風工作主要由人事處負責,規(guī)范辦學行為工作主要由基教處、職社處、政策法規(guī)處和督導室負責,優(yōu)化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工作主要由職社處、高教處、幫困辦負責,推進政務校務公開工作主要由機關黨委、辦公室、宣傳處、教育工會負責。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對行風建設負主要責任,實行目標管理。三是明確學校領導責任。校長為本單位行風建設第一責任人,對行風建設負全面責任。行風建設責任要有機分解到部門、年級組和教研組,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考核。凡有償家教嚴重、學校收費不規(guī)范、學生課業(yè)負擔過重都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四是明確教師責任。教師要自覺遵守職業(yè)道德,按照“八要”“十不”的要求規(guī)范從教行為,不搞有償家教,對學生充滿愛心,對學生終身負責,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聲譽負責,對教育形象負責。 (三)形成上下聯(lián)動。各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非校事業(yè)單位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相應成立領導機構,全面負責推進各自行風建設工作,并將具體實施方案于3月20日前報全市教育系統(tǒng)行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子郵箱:jyjxzw@czedu.gov.cn或whg@czedu.gov.cn,)。同時,各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要依據市教育局“四個明確”的要求,建立相關制度,積極采取措施,努力做到責任分解到位、人人參與到位、作風建設到位。 二、完善考評機制,注重行風建設績效 (四)實行“四項評議”。一是社會評議教育。由市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教育行風監(jiān)督員及社會各界代表來評價教育系統(tǒng)工作;二是家長評議學校。由廣大家長評價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以及校風、教風和學風。三是學生、家長評議教師。由學生和家長評價班主任、任課教師的師德表現(xiàn)和教育教學工作,每學期開展一次評議。四是服務對象評議機關。由學校領導、教師評價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和機關作風。 (五)公布考核結果。作風建設評議活動中,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由辦公室匯總梳理后,向被考評單位(部門)反饋。各單位(部門)在接到情況反饋后,要認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積極組織整改、確保整改到位。根據各單位(部門)整改情況,作風建設辦公室適時組織“回頭看”,檢查整改效果,并將有關情況公布于眾。 (六)實現(xiàn)“五個掛鉤”。一是評議結果要與評優(yōu)評先掛鉤;二是評議結果要與職務晉升掛鉤;三是評議結果要與教師聘用掛鉤;四是評議結果要與干部任用掛鉤;五是評議結果要與個人獎金掛鉤。對在行風建設中職責不明、措施不力、敷衍了事的行為要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將追究領導責任,嚴肅進行處理。 三、暢通監(jiān)督渠道,強化行風建設督查 (七)公布監(jiān)督熱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向社會公布行風熱線電話,設立行風建設舉報箱,開通網上舉報投訴專頁,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咨詢和舉報事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實。市教育局行風監(jiān)督熱線為8110590。 (八)加大查處力度。對違反教育行風建設基本要求的單位和個人,特別是情節(jié)比較嚴重、在社會上造成負面影響的,查實后根據錯誤性質從嚴處理,尤其對熱衷于搞有償家教的教師,一經查實,取消其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等稱號,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同時通報批評所在學校及書記、校長。黨員和中層以上干部從事有償家教的,給予組織處理;對頂風違紀、繼續(xù)亂收費的學校,堅決根據《江蘇省教育亂收費黨政紀處分暫行規(guī)定》,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加強輿論引導,宣傳行風建設成果 (九)編印行風簡報。定期出版《全市教育系統(tǒng)創(chuàng)優(yōu)機關作風、推進行風建設工作簡報》,報道各地行風建設動態(tài),挖掘先進人物和事跡,并對有關問題進行通報。 (十)強化對外宣傳。以《常州日報》、《常州晚報》、常州電視臺、常州人民廣播電臺為重點,依托《教育時空》、《教育經緯》、《教育之聲》等聯(lián)辦欄目和《常州教育》、《常州教師教育》等內部刊物,兼顧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做好行風建設宣傳工作,真正讓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教育、理解教育和支持教育。 (十一)突出重點報道。以《常州日報》“身邊的殷雪梅”專欄為載體,宣傳一批優(yōu)秀教師的感人事跡;以《常州晚報》“前沿”專欄為載體,宣傳一批教育教學改革的創(chuàng)新做法;以常州電臺“考生熱線”專欄為載體,讓一些名校名師走入學生家庭解疑釋惑;以《常州教育報》“素質教育大家談”專欄為載體,積極營造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的良好氛圍。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主題詞:行風建設 長效機制 意見 抄送:省教育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xié)辦公室, 市監(jiān)察局,糾風辦,物價局,居麗琴副市長。 常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06年3月17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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