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辦〔2008〕10號
關于轉發(fā)《常州市教育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2008年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轄市區(qū)(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yè)局)、局屬各單位:
現(xiàn)將“常州市教育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2008年工作意見”轉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附:常州市教育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2008年工作意見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題詞:關工委 工作意見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08年3月14日印發(fā)
附件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