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市體育館維修改造工程 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2009〕253號 市體育局: 你局常體發(fā)[2009]53號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消除現(xiàn)有場館安全隱患,滿足第17屆省運會比賽要求,展示常州良好形象,同意你局對位于市清潭體育中心的體育館實施維修改造工程。 二、該項目改造內(nèi)容包括:體育館屋面鋼架加固5000平方米,屋面板更換5000平方米,更換木地板1250平方米,場館座椅更換5000座,內(nèi)部裝修改造10000平方米,空調(diào)、音響等配套設備維修改造;訓練館屋面板更換及網(wǎng)架加固1500平方米,更換木地板1000平方米。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2850萬元,其中維修改造費用2190萬元,設備費用300萬元,其他費用360萬元。資金來源除今年市財政安排1450萬元外,其余由你局和市財政共同籌措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用地、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二○○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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