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吊橋路改擴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2009〕343號
市建設局: 你局“關于請批吊橋路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建〔2009〕192號文)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城市道路路網,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滿足日益增長的交通需求,根據城市總體規(guī)劃和市規(guī)劃局2009年3月27日審定的“吊橋路道路規(guī)劃”,原則同意你局下轄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實施吊橋路改擴建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1、該工程西起廣化街,東至和平北路,長1160米,道路規(guī)劃紅線寬30米,為城市次干道。規(guī)劃橫斷面為:2.5米人行道+3米綠化帶+19米車行道+3米綠化帶+2.5米人行道。 2、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通信、供電等各類管線以及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智能交通、路燈、綠化、公交站臺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工程總投資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10624萬元。其中:拆遷費用6707萬元,道路、綠化等工程投資3564萬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給水、污水、燃氣、通信等管線投資353 萬元,由各專業(yè)管線單位籌措解決。 四、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重點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進一步研究新建道路和各配套管線工程在路網、管網中的銜接、配合及預留等問題,同時注意桿線遷移對道路和管線實施可能造成的影響。 2、結合周邊環(huán)境和地塊的開發(fā)進一步優(yōu)化設計方案。 3、進一步細化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方案,嚴格控制工程投資。 五、請按照以上要求認真加以研究落實,并盡快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見附件)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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