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紡機廠及塑料廠地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建〔2011〕11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城市區(qū)域路網,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滿足周邊居民交通出行需求,原則同意由你局下屬鐵路建設處實施紡機廠及塑料廠地塊配套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包括2條道路和公共綠地等。
1、規(guī)劃道路北起勞動中路,南至清涼西路,道路全長248米,一般路段規(guī)劃紅線寬20米,標準橫斷面為3米人行道+14米車行道+3米人行道。
2、清涼西路東起和平中路,西至規(guī)劃道路,道路全長420米,一般路段規(guī)劃紅線寬20米,標準橫斷面為3米人行道+14米車行道+3米人行道。
3、公共綠地位于和平中路西側、清涼西路北側,規(guī)劃用地面積1072平方米。
4、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通信、供電等管線及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智能交通、路燈、綠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術標準
1、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設計荷載標準為BZZ-100KN;設計車速為30公里/小時;路面類別為瀝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15年。
2、各類管線按各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實施。
四、工程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1257萬元,其中:道路、綠化等工程投資1091萬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污水、給水、燃氣、通信等管線工程投資166萬元,由各專業(yè)管線單位籌措解決。
五、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國土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常國土資函〔2010〕89號)、市規(guī)劃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20400201000034號)和市環(huán)保局出具的環(huán)評審批意見(常環(huán)服〔2011〕23號)。
六、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細化工程投資,盡快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七、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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