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花都花城”綠化提升和花卉布置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市園林綠化管理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花都花城”綠化提升和花卉布置工程項目建議書的報告》(常園發(fā)〔2012〕1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建設“花都花城”,改善人居環(huán)境及旅游發(fā)展環(huán)境,迎接2013年“第八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在我市舉辦,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fā)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方案的通知》(常政發(fā)〔2012〕8號)要求,原則同意你局申報的“花都花城”綠化提升和花卉布置工程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屬常州市綠化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實施。
二、該工程對我市窗口地區(qū)、主要道路及重要節(jié)點、旅游風景區(qū)、公園綠地等進行景觀提升和花卉布置,涉及范圍為:天寧名勝風景區(qū)、南大街—萊蒙商業(yè)街區(qū)、常州火車站南廣場,延陵路、懷德路、和平路、中吳大道等17條城市主要道路,紅梅公園、青楓公園、人民公園、文化宮廣場等24個公園(廣場)。主要建設內容為:地被恢復,喬(灌)木、觀賞草等綠化提升,主題立體花壇、花墻、花樹、路燈懸垂花球、欄桿懸垂花箱等布置。
三、該工程匡算總投資12060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
四、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各項前期手續(xù),細化工程建設方案,認真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本項目建議書批復僅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的依據,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制前,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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