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yè)局)、局屬各單位、各有關學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積極倡導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種好常州教育“幸福樹”。在社會有識之士的大力支持下,在常州市教育發(fā)展基金會設立專項獎勵和資助基金,冠名為“龍城教育英才獎助基金”,用于獎勵辦學成果突出的校長、優(yōu)秀教師和班主任隊伍,資助因病、因災等導致生活特別困難的在職、離退休教職工?,F將2018年“龍城園丁關愛行動”專項救助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愛對象
我市因病、因災等導致生活特別困難的全市教育系統(tǒng)各級各類學校在職、離退休教職工,符合下列困難條件的,可提出申報。
大病困難:教職工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3倍(目前低保標準為800元/人/月)以內(在職教職工需簽訂勞動合同),因教職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年個人自付和自費部分醫(yī)療費累計超過20000元),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生活困難:教職工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2倍(目前低保標準為800元/人/月)以內(在職教職工需簽訂勞動合同),因家庭成員患大病重病、意外災害或其他突發(fā)事件等原因,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二、實施周期及報送名額
“龍城園丁關愛行動”專項救助活動暫定實施五年,五年內每年可報送符合條件的教職工。
各轄市、區(qū):溧陽市5個,金壇區(qū)5個,武進區(qū)5個,新北區(qū)4個,天寧區(qū)3個,鐘樓區(qū)3個;局屬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報送。
三、申報程序
1.救助申請個人向所屬單位提出,如實填寫《常州市“龍城園丁關愛行動”申請表》(見附件3),同時提供其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災害、突發(fā)事件的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4);
2.所在單位調查核實上述書面申請材料,在單位一定范圍內聽取教職工意見,無異議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在相關證明材料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相關申請資料;
3.各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yè)局)、各直屬單位須對申請資料嚴格審查,并在區(qū)域內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在申請表上簽署初審意見,加蓋公章,同時填寫《常州市“龍城園丁關愛行動”推薦申請人匯總表》(見附件5),以上相關申請材料報送常州市教育發(fā)展基金會(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學行政樓503室);
4.常州市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收到各單位上報的材料后,將由“龍城教育英才獎助基金”和有關部門的評審專家進行材料評審,評審結果將提交“龍城教育英才獎助基金”委員會審議,最后經常州市教育發(fā)展基金會公示無異議后公布。
四、救助標準
根據申報關愛對象的困難程度,審核確定當年的關愛對象,每年度不超過20人,將給予每人2萬元的一次性救助金。實施周期內關愛對象原則上不重復,確需要重復的需由“龍城教育英才獎助基金”委員會審核同意。
五、資金發(fā)放
1.經審核確定的關愛對象,常州市教育發(fā)展基金會將發(fā)放的救助金一次性直接匯至受助困難教師本人的銀行卡或指定的醫(yī)院賬戶。
2.各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yè)局)、各直屬單位在關愛對象收到救助金的10個工作日內,將正式簽收單郵寄或送至常州市教育發(fā)展基金會辦公室。關愛對象須在簽收單“領款人”處簽名;本人無法簽名的,可由家人、親屬或委托他人代簽。所在單位經辦工作人員應在“經辦人”處簽名。簽收單“受助原因”欄應根據受助人的具體情況寫明“重大疾病”、“突發(fā)性災難”等。簽收單由基金會辦公室保管,作為專項基金的入賬憑證。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規(guī)定的范圍、標準、方式、程序進行申請和審核,關愛對象所在單位要及時掌握、詳細了解核實其困難情況,制定全面詳細的幫扶救助計劃,通過各種渠道予以救助。
2.對未經認真取證核實、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及當事人,予以全市通報批評,并建議當地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冒領救助金者,除追回救助金外,建議單位對其作出嚴肅處理,并將失信情況記入社會征信體系;
3.龍城教育英才獎助基金評審委員會對關愛對象建立檔案,進行抽樣跟蹤,及時了解救助效果,實行關愛對象、救助情況、救助金額三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做到幫扶全過程公開、公正、透明、規(guī)范。
4.各地各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報申請材料,2018年材料申報截止日期為8月28日,逾期不予辦理。聯系人:厲雅珍,聯系電話:13961198711,郵箱:1278596754@qq.com 。
附件:
1.常州市“龍城園丁關愛行動”專項救助申請材料要求
2.重大疾病參考范圍
3.常州市“龍城園丁關愛行動”申請表
4.常州市“龍城園丁關愛行動”相關證明材料
5.常州市“龍城園丁關愛行動”推薦申請人匯總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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