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yè)局)、各非學歷教育機構:
現(xiàn)就開展2018年度非學歷教育機構辦學水平評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估內(nèi)容
非學歷教育機構辦學水平評估內(nèi)容包括分等定級評估和品牌培訓項目評估。具體標準詳見《常州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分等定級評估指標體系(2011年修訂稿)》(附件1)和《關于印發(fā)<常州市非學歷教育品牌培訓項目評估指標體系(試行)>》(附件2)。
二、申報條件
全市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或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非學歷教育機構,滿足條件均可申報。
1.辦學滿2年(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可申報分等定級評估;
2.已被確認為A級的機構可申報品牌培訓項目評估,原則上限報1個項目;
3.近兩年有年檢不合格或暫緩通過記錄的機構,不得申報。
三、評估程序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本地評估工作,常州市教育局全程參與、指導。
1.機構向?qū)俚亟逃姓块T申報評估,按要求提供申報材料。材料包括常州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分等定級評估報告書(附件3)、常州市非學歷教育品牌項目評估申報書(附件4)及相關支撐材料。
2.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評估方案,可以采取聽取機構自評匯報、召開學員和教職員工座談會、查閱教育機構臺賬資料、開展問卷調(diào)查、隨堂聽課、學員跟蹤調(diào)查等方式,組織專家開展工作。
四、確認表彰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評估結果公示、發(fā)文確認B級和C級機構,頒發(fā)證書。機構沒有達到申報級別所需的最低分數(shù),可根據(jù)實際分數(shù)認定為相應等級。
2.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將A級機構和品牌培訓項目的申報材料(紙質(zhì)稿、電子稿各一份)送市教育局終身教育處復核,由市教育局發(fā)文和授牌。
3.被確認為A級的辦學機構,在年檢、宣傳、評優(yōu)評先等活動中予以政策傾斜;被確認為品牌項目的,市教育局予以一定的經(jīng)費補助,轄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jù)實際情況,予以配套獎勵。
五、時間安排
2018年11月20日前,各轄市(區(qū))完成本地評估工作。2018年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發(fā)文、授牌。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和黑白名單制度的建立,鼓勵機構積極申報,大力推進優(yōu)秀辦學機構和品牌培訓項目建設,努力提升我市非學歷教育機構的整體辦學水平。市教育局終身教育處聯(lián)系人:丁皓,聯(lián)系電話:85681353,電子郵箱:sjyjdh@126.com。
附件:
1.常州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分等定級評估指標體系(2011年修訂稿)
2.常州市非學歷教育品牌項目評估指標體系(試行)
3.常州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分等定級評估報告書
4.常州市非學歷教育品牌項目評估申報書
5.常州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分等級評估自評分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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