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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第四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情況的報告 常文廣新〔2013〕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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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文化廳: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省廳《關于申報第四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通知》(蘇文非遺〔2012〕21號)精神,我市對照申報條件,在依照規(guī)范申報程序的基礎上,召開了多個工作會議和座談會,廣泛聽取了專家、申報人單位和群眾的意見,最終確定了常州市申報第四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及排序。 特此報告。
附件:常州市第四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排序表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