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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政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辦法 常民辦【2019】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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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zhàn),保障公共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鞏固文明城市成果,倡導文明新風,根據《常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規(guī)定,結合民政系統(tǒng)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主導、齊抓共管,宣傳引導、貫穿始終,源頭管控、嚴查嚴處”原則,全面貫徹落實禁放區(qū)煙花爆竹禁放各項規(guī)定,堅決杜絕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fā)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維護公共安全,為文明城市發(fā)展營造良好環(huán)境。 二、工作目標 按照市政府規(guī)定,確保自2019年2月1日起,全系統(tǒng)干部職工個人、家人及民政所屬辦公場地不燃放煙花爆竹,做到“零燃放”,并積極引導民政服務對象遵守禁止燃放規(guī)定。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放工作在我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局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局長王莉任組長,副局長楊繼洪、潘奕、楊鐵,專職委員常遠明擔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直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由孫啟明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責任分工 1.各轄市區(qū)、社會事務處要指導督促各轄市區(qū)婚姻登記機構發(fā)放宣傳單,做好新婚夫婦的宣傳教育工作。 2.各轄市區(qū)、各級公墓管理機構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督促公墓經營管理者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做到禁放區(qū)內公墓“零燃放”。 3.各轄市區(qū)、各級殯儀館要結合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在行業(yè)內廣泛開展禁放宣傳,引導服務對象文明辦喪、節(jié)儉辦喪。 4.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抓好動員學習,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提高禁放意識,在全系統(tǒng)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 五、幾點要求 (一)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全系統(tǒng)干部職工要認真貫徹市政府關于禁放的各項規(guī)定,班子成員,各處室、直屬單位負責人要帶頭落實,并督導家人、親朋好友自覺遵守,堅決打贏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這場人民戰(zhàn)爭。 (二)積極參與,身體力行。禁放工作既是踐行生態(tài)文明發(fā)展戰(zhàn)略的需要,也是文明城市建設的需要;是改變人們思想觀念的一場變革,也是一項艱巨的長期任務。作為民政人,必須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大局意識,服從意識,人人要做禁放參與者,個個爭當禁放排頭兵。 (三)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門要主動融入全市禁放工作中,既要貫徹全市的統(tǒng)一部署,也要配合屬地加強管理,同時要主動聯系公安、城管、安監(jiān)、市場監(jiān)督管理、物管等部門,加強溝通,及時處理各類問題。
常州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