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配套工程—文化宮站周邊疏解道路改造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3〕48號 |
|||||||||
常州市東吳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的《關于申報常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配套工程—文化宮站周邊疏解道路改造工程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常東建〔2013〕10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配合我市軌道交通建設,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根據城市總體規(guī)劃,原則同意你公司申報的常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配套工程—文化宮站周邊疏解道路改造工程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和初步方案。 二、該工程包括正素巷和古村巷等2條道路,其中:正素巷北起延陵西路,南至古村巷,道路全長282米,一般路段規(guī)劃紅線寬16米;古村巷西起正素巷,東至和平北路,道路全長110米,一般路段規(guī)劃紅線寬12米。同步實施相應的配套工程。 三、該工程匡算總投資4772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公司籌措解決。 四、請你公司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國土、環(huán)評等各項前期手續(x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認真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落實資金籌措,在此基礎上,認真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本批復僅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的依據,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裳芯幹魄?,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3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