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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批公告】機動車連續(xù)3個檢驗周期未檢驗強制報廢告知 | |||||||||
下列機動車(詳見附件)已經(jīng)連續(xù)3個檢驗周期未獲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根據(j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等相關(guān)規(guī)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nèi)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應當強制報廢。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2021年1月27日
附:機動車連續(xù)3個檢驗周期未檢驗強制報廢告知清單 /upfiles/admininfo/20210127/20210127190633_8506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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