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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十批公告】機動車駕駛證臨界換證告知 | |||||||||
下列人員(詳見附件)的機動車駕駛證即將達到有效期限,請盡快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或便民服務站辦理期滿換證手續(xù)。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cè)顺^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注:信息公布之日已辦理此業(yè)務的請忽略此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2021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