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社會事業(yè)局),局屬各學校:
為進一步落實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根據(jù)《關于開展第二批常州市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學校創(chuàng)建工作的通知》(常教德〔2012〕17號)精神,我局開展了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學校評選活動。經(jīng)學校自主申報、轄市區(qū)評審和推薦、市級抽查和綜合評議等程序,決定命名金壇市第四中學等38所學校為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學校,現(xiàn)將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希望上述學校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充分發(fā)揮示范引導作用,不斷探索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希望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嚴格按照“四個有”(有場地、有人員、有課程、有活動)的要求,進一步重視和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爭三年內(nèi)均達到合格水平。
明年9月評選第三批心理健康教育合格校時,將對第二批合格學校組織開展“回頭看”工作。
附件: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學校名單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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