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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行政復議和仲裁為民服務中心環(huán)境整治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7〕2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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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仲裁辦: 你辦報來的《關于報送常州市行政復議和仲裁為民服務中心環(huán)境整治項目初步設計的請示》(常仲辦〔2016〕9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將主要內(nèi)容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的《常州市行政復議和仲裁為民服務中心環(huán)境整治項目初步設計》。 二、該工程位于天寧區(qū)勞動中路218號,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道路、管道等工程。 1、道路工程。包括地塊北側道路、東側院內(nèi)場地及東側院門外道路,整修改造道路、場地面積3140平方米,打通西側進出通道。 2、管道工程。雨水管,DN200~DN600,總長772米,采用球墨鑄鐵管;污水管,DN200~DN300,總長460米,采用球墨鑄鐵管;給水管,DN50~DN100,總長249米,采用球墨鑄鐵管、鋼管、PPR管。配套實施雨水口69只、雨水井27座、污水井27座、隔油池1座。 3、其它工程。改造原有車庫建筑面積282.8平方米,鍋爐房出新1座。 同步實施圍墻、院內(nèi)綠化、強弱電管線、空調等配套工程。 三、原則同意工程初步設計中總平面布局、主要建(構)筑物、出入口等設計。 四、技術標準。道路等級為地塊專用道路;路面結構設計軸載為BZZ-100;路面類別為瀝青混凝土路面/水泥砼場地;路面結構設計年限為10年。管線等其他專業(yè)按照相關規(guī)范標準執(zhí)行。 五、核定工程概算總投資536.7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457.5萬元,其它費用53.6萬元,基本預備費25.6萬元。 六、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工程質量、投資、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項目編碼:2016-320400-94-01-313550)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