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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核定常州市火車站南廣場東側停車場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批復 常發(fā)改〔2021〕7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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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上鐵實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核定常州火車站南廣場東側停車場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為了促進車位資源充分利用,運用價格杠桿疏導停車矛盾,維護良好客運環(huán)境,根據(jù)《江蘇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蘇價規(guī)〔2016〕24號)、《市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市公安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汽車停放管理維護城市交通秩序的意見的通知》(常政辦發(fā)〔2007〕37號)文件精神,結合你公司停車場運營的成本調查結果,現(xiàn)對常州火車站南廣場東側停車場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核定如下: 一、停車場實行計時收費,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如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繳汽車停放服務費: (一)單次停放時間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的; (二)執(zhí)行公務的行政執(zhí)法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市政服務車、軍車和殯葬車。 三、你公司應按規(guī)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并使用稅務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停車收費專用票據(jù)。 四、本批復自發(fā)文之日起試行一年。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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