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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重申技工院校招生紀律嚴禁有償招生的通知 常人社發(fā)(2018)1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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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技工院校: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有群眾舉報反映一些技工院校為招攬生源,給生源學校負責人或教師“推薦費”“介紹費”“勞務費”等費用。這些行為嚴重擾亂正常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為維護我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正常秩序,堅決制止招生工作中的各種違紀違規(guī)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現(xiàn)就有關事項重申如下: 1.嚴禁技工院校利用經濟手段如支付“推薦費”“介紹費”“勞務費”等招攬生源。嚴禁向生源學校教職員工贈送現(xiàn)金、購物卡、有價證券、禮品等。 2.對發(fā)現(xiàn)有償招生等問題,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除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學校負責人責任。 3.我局將加大對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和違規(guī)招生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依規(guī)對違規(guī)學校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減少招生計劃、暫停招生、停止招生等處理,涉嫌違法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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