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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24 年度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chuàng)新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 |||||||||
各轄市(區(qū))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印發(fā)《〈2024年度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chuàng)新專項資金項目指南〉及組織申報項目的通知》(蘇科資發(fā)〔2024〕40號),現(xiàn)將相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1. 限額指標:按照省廳申報要求,今年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chuàng)新專項資金項目中“競爭擇優(yōu)”項目采取限額申報5項(含縣、市、區(qū)、高新區(qū)的申報指標),項目采取預申報的形式組織,請各轄市(區(qū))科技局、各有關單位于2024年4月10日17:00前,將預申報項目材料(申報書模板到申報系統(tǒng)中自行下載,一式一份)匯總蓋章后報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后確定擬推薦項目,并通知申報單位開始填報(預申報項目須經(jīng)市科技局農社處通知后方能網(wǎng)上填報)。 2.“揭榜掛帥”項目:項目申報不占申報名額,項目負責人和承擔單位不受在研限制。 3. 申報要求:(1)40歲以下青年人才擔任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5,并在規(guī)定的限額內推薦。(2)有在研省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yè),不得申報本年度省科技計劃項目(定向組織項目除外),但申報“揭榜掛帥”“賽馬”制項目不受此限制(有在研“揭榜掛帥”“賽馬”制項目的企業(yè)除外),同一年度同一企業(yè)只能申報一項省科技計劃項目。(3)有在研省科技計劃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本年度省科技計劃項目(定向組織項目除外),但申報“揭榜掛帥”“賽馬”制項目不受此限制(有在研“揭榜掛帥”“賽馬”制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一項省科技計劃項目。項目負責人(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須為項目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與申報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確保在職期間能完成項目任務。 4. 申報時間:請各申報單位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網(wǎng)上申報及提交,并同時將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chuàng)新專項資金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中青年人才比例統(tǒng)計表提交至各主管部門,逾期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農村與社會發(fā)展科技處 湯夕勤 電 話:85681539 附件:1.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fā)《2024年度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chuàng)新專項資金項目指南》及組織申報項目的通知 2. 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chuàng)新專項資金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中青年人才比例統(tǒng)計表 常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