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檔案館新館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8〕67號 |
|||||||||
市檔案局: 你局常檔發(fā)〔2018〕20號請示及相關材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解決目前常州市檔案館館庫面積不足、功能不全,檔案嚴重漲庫等問題,促進市區(qū)兩級檔案業(yè)務用房共建共享,提升檔案館“為黨管檔、為國守史、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原則同意你局實施常州市檔案館新館建設工程。二、該項目位于常州市天寧區(qū),東至柳墅路、南至青龍道路、西至青洋路、北至新堂北路,規(guī)劃用地面積15382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45000平方米(包括常州市檔案館建筑面積33000平方米,常州市天寧區(qū)檔案館建筑面積1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9000平方米(包括常州市檔案館建筑面積6600平方米,常州市天寧區(qū)檔案館建筑面積2400平方米)。主要建設檔案館及配套用房,配套建設地下室,同步實施環(huán)境綠化、道路場地及水、電、氣等綜合配套設施。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35000萬元,其中:土地費461萬元,工程費27466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3563萬元,基本預備費1575萬元,價差預備費1935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市和天寧區(qū)財政共同籌措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國土、規(guī)劃、等各項前期手續(xù),認真落實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按國家計委9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六、本項目建議書批復僅作為投資主體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依據(jù),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jīng)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七、原常發(fā)改行服〔2017〕225號文予以廢止。 (項目編碼:2017-320400-47-01-365863)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