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之規(guī)定,宣布以下一名外國人所持居留證件作廢。居留證件作廢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體公示內(nèi)容如下:
1、BUYANTOGTOKH GANZORIG,男,出生日期:1976年3月14日,國籍:蒙古國,護照號碼:E3141756,居留證件號碼:102818148,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9日。
常州市公安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