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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光華路(采菱港東~青洋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2〕10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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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光華路(采菱港東~青洋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建〔2012〕153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城市區(qū)域路網,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根據城市總體規(guī)劃,原則同意你局下屬市政工程管理處實施光華路(采菱港東~青洋路)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1、該工程西起采菱港東,東至青洋路,道路全長1342米,一般路段道路規(guī)劃紅線寬30米,標準橫斷面為4米人行道+22米車行道+4米人行道;道路交叉口渠化段和港灣式公交站臺渠化段均拓寬3米。道路人行道外側規(guī)劃控制10米綠化帶,綠化面積16714平方米。 2、道路跨越鳳凰浜和前浪浜河道處,新建簡支板梁橋各1座,其中:鳳凰浜橋跨徑16米,長20.54米,寬30.6米;前浪浜橋跨徑6米+8米+6米,長24米,寬36.6米。 3、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通信、供電等管線及交通標志標線、智能交通、路燈、公交站臺、綠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術標準 1、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設計荷載標準為BZZ-100KN;設計車速為40公里/小時;路面類別為瀝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10年。 2、橋梁設計荷載標準為城-A級汽車荷載;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河道均無通航要求,鳳凰浜橋橋梁粱底標高按不低于4.1米控制,前浪浜橋橋梁粱底標高按不低于3.6米控制。 3.各類管線按各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實施。 四、工程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6743萬元,其中:道路、橋梁、綠化等工程投資6254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給水、污水、燃氣、通訊等管線工程投資489萬元,資金來源由各專業(yè)管線單位共同籌措解決。 五、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國土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常國土資函〔2011〕34號);市規(guī)劃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20400201100046號);市環(huán)保局出具的環(huán)評審批意見(常環(huán)服〔2011〕36號)。 六、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七、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