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機管黨〔2021〕3號
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經(jīng)研究決定:
朱婷同志任常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紀委專職副書記職務(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常州市市級機關財務結(jié)算中心副主任職務。
上述職務任免時間從2021年2月10日起計算。
中共常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