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jiān)督電話
電話: 0519-12350。
二、申請行政復議
(一)復議機關: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復議期限: 自行政處罰決定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 。
三、行政訴訟
(一)行政訴訟機關: 常州市武進區(qū)人民法院。
(二)行政訴訟期限: 自行政處罰決定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