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審組發(fā)〔2014〕11號
各轄市(區(qū))審計局,市局各處室:
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免去朱亦萍同志辦公室主任職務;
朱杰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免去社會保障審計處處長職務;
夏琰同志任行政事業(yè)審計處副處長(試用期一年);
劉霞同志任財政審計處副處長(試用期一年);
梅娜同志任行政事業(yè)審計處科員。
中共常州市審計局黨組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