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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相對集中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及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劃轉事項用印的通知 | |||||||||
因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根據省委編辦要求和《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fā)〈常州市數據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 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的通知》(常辦發(fā)〔2024〕21號)內容,現就調整相對集中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及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劃轉事項用印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原常州市行政審批局所承擔的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職能調整由常州市數據局(常州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行使。 2、自2024年7月1日起啟用“常州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常州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竣工備案專用章”“常州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專用章”和“常州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行政審批章”公章,用于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劃轉事項,原“常州市行政審批局”“常州行政審批局竣工備案專用章”“常州市行政審批局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專用章”和“常州市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章”公章停止使用。 3、2024年7月1日之前,常州市行政審批局發(fā)放的仍在有效期內的各類證照依然有效,原則上不組織批量換發(fā)新版證照,可通過日常業(yè)務辦理逐步完成換發(fā)。 特此通知。 常州市數據局(常州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