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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審計局黨組關于霍超等同志職務職級任免的通知 常審組發(fā)〔2022〕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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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市、區(qū)審計局,市局各處室: 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霍超同志任內部審計指導監(jiān)督處處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農業(yè)農村審計處副處長職務、二級主任科員職級; 劉子雋同志任農業(yè)農村審計處副處長,免去其內部審計指導監(jiān)督處副處長職務; 免去劉鳴同志涉外審計處副處長職務。 上述同志職務職級任免時間自2022年6月23日局黨組會議決定之日起算。
中共常州市審計局黨組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