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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2016年市級預決算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財預〔2016〕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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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部、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現(xiàn)將《2016年常州市市級預決算公開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2016年常州市市級預決算公開工作方案 常州市財政局 2016年8月10日 附件 2016年常州市市級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方案 預決算信息公開是預決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建立透明預算制度是現(xiàn)代財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實現(xiàn)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重要推動力。為貫徹落實預算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1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fā)〔2016〕19號)的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推進市級預決算公開,提高預算透明度,強化社會監(jiān)督,促進依法理財,根據(jù)《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轉發(fā)〈江蘇省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常辦發(fā)〔2016〕43號)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外,市級政府公開市級政府預決算,市級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和單位應當積極推動本部門預決算公開。 (二)堅持明確和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單位應當依法主動公開預決算信息,市級政府預決算由市財政局負責公開,各部門各單位負責公開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預決算。 (三)堅持以公開促改革。以預決算公開為抓手促進財稅體制改革和其他相關領域改革,為實現(xiàn)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提供動力。 二、工作要求 (一)市級政府預決算公開 1.公開2015年市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以及2016年市級預算安排情況。 (1)公開主體:市財政局。 (2)公開方式:市財政局門戶網站。 (3)公開內容:2015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2016年預算報告和表式。具體包括: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以下簡稱“全口徑預算”)收支執(zhí)行情況;2015年市級債務情況。2016年全口徑預算收支安排情況;市級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安排情況;市級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細化到具體項目;市級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預算安排情況。 2.公開2016年市級調整預算情況。 (1)公開主體:市財政局。 (2)公開方式:市財政局門戶網站。 (3)公開內容:市級全口徑預算的收支調整情況。 3.公開2015年市級決算情況。 (1)公開主體:市財政局。 (2)公開方式:市財政局門戶網站。 (3)公開內容:2015年市級財政決算及相關表式。具體包括:2015年全口徑預算的決算收支執(zhí)行情況;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的決算支出表(按功能分類到項級);市級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情況;市級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情況等。 4.公開政府專項資金管理清單、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清單。 (1)公開主體:市財政局。 (2)公開方式:市財政局門戶網站。 (3)公開內容:按照《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實施意見》(常發(fā)〔2014〕26號)要求,制定政府專項資金管理清單、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清單。 5.公開各類財政管理制度。 (1)公開主體:市財政局。 (2)公開時間:本方案實施前已經出臺的財政管理制度,凡屬主動公開但尚未公開,于8月31日前對外公開;本方案實施后新制定出臺的財政管理制度,凡屬主動公開的,應在該制度印發(fā)后10個工作日內對外公開。 (3)公開方式:市財政局門戶網站。 (4)公開內容:稅收征管、非稅收入收繳、政府性基金項目、財政專戶、稅收優(yōu)惠政策等財政收入制度,本級專項支出管理、轉移支付管理、政府采購等財政支出制度,會計、國庫、國有資產等其他財政管理制度。 (二)市級部門預決算公開 1.公開2016年市級部門預算。 (1)公開主體:市級各部門及所屬單位。 (2)公開方式:市級各部門及所屬單位門戶網站專欄公開。 (3)公開內容:主要是部門概況、部門預算表、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三個方面。其中部門概況包括:部門職責、機構設置、編制現(xiàn)狀、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jù)及測算分析情況。部門預算表包括:部門收支預算總表、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按功能分類到項級)、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按經濟分類到款級)、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表、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政府采購預算表等12張表。其中,政府采購預算表應包括專項名稱、經濟科目、采購物品名稱、采購組織形式、預算安排等內容。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應包括部門年度收支預算安排情況;對“三公”經費預算總額和分項數(shù)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對重大項目資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會公眾關注的預算安排,結合工作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加以闡述;對重要指標進行上下年度的比較和分析;對各政府采購項目應就項目用途、采購方式進行說明等。 2.公開2015年市級部門決算。 (1)公開主體:市級各部門及所屬單位。 (2)公開方式:市級各部門及所屬單位門戶網站專欄公開。 (3)公開內容:主要是部門概況、部門決算表、部門決算情況說明、名稱解釋四個方面。其中部門概況包括:部門主要職能、部門決算單位構成情況、當年度部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部門決算表包括:部門收支決算總表、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按功能分類到項級)、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按經濟分類到款級)、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決算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支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決算表、政府采購決算表等12張表。部門決算情況說明應包括部門決算年度收支情況、財政撥款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機關運行經費、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等,“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要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shù)及人數(shù),公務用車購置數(shù)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shù)、經費總額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情況;會議費、培訓費決算公開要說明召開會議和組織培訓的次數(shù)和人數(shù)等相關明細信息。名詞解釋主要對部門公開決算表中的相關專業(yè)名稱進行解釋說明。 (三)公開專項資金分配等信息 (1)公開主體:市級各部門。 (2)公開時間:根據(jù)資金分配流程及時公開。 (3)公開方式:市級各部門門戶網站專欄公開。 (4)公開內容:納入市級政府部門專項資金管理清單的專項資金應對外公開相關資金分配等信息。對于實行因素法分配的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公開分配因素、權重及分配結果;對于實行申報制的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公開項目申報指南、審核程序、分配結果等;其他項目也應該及時公開分配結果。 (四)市級部門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涉密項目除外) (1)公開主體:市級各部門。 (2)公開時間:按采購進程及時公開。 (3)公開方式:市級各部門門戶網站專欄公開。 (4)公開內容:部門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當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按照《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蘇采購〔2015〕51號)要求,做好采購項目信息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當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在采購文件中公開項目采購預算,采購尚未確定項目預算金額的,可不公開具體預算金額;采購活動完成后,公開中標、成交結果和政府采購合同。 三、強化公開保障 (一)統(tǒng)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預決算公開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各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預決算公開的重要意義。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方向明確、過程可控、結果可查、易于監(jiān)督”的原則,嚴格劃分責任分工,積極抓好工作落實。 (二)強化監(jiān)督,嚴肅公開紀律。預決算公開是預算法等法律規(guī)定部門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要依法及時公開相關預算信息。各部門和單位要按時報送預決算公開完成情況,財政部門定期對預決算公開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切實推動預決算公開依法有序進行。 (三)進一步明確公開責任。按照“誰主管、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市級各部門作為預算公開的主體,負責制定本部門預算信息公開工作方案,收集、匯總、審核預決算相關信息,財政部門僅提供取數(shù)功能,具體公開內容由各單位根據(jù)方案要求審核后公布。 (四)做好輿論宣傳。預決算公開社會關注度高,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社會反映評估和輿情引導,積極與新聞媒體溝通,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預算公開氛圍。對預算公開中涉及的重大事項,要做好對社會公眾的解釋說明工作,解釋內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附件:1-3(點擊下載) 1.部門預算表式及填表說明 2.部門決算表式及填表說明 3.專項資金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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