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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關于舉辦第十一屆江蘇省“五星工程獎”常州市書法美術攝影作品選拔展覽的通知 常文廣新〔2014〕6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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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文廣體(新聞出版、教育文體、社會事業(yè))局、市文化館: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促進全市群眾文藝創(chuàng)作的繁榮發(fā)展,不斷提高群眾文藝作品的藝術質量,為我市參加第十一屆江蘇“五星工程獎”評獎活動,選拔優(yōu)秀作品,經(jīng)研究,市文廣新局決定舉辦常州市美術書法攝影選拔展覽。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賽項目 由群眾文化工作者和文藝愛好者創(chuàng)作的美術、書法、攝影作品。 二、參賽要求 1.美術書法攝影作品一律自行裝裱。尺寸要求:美術和書法作品裝裱后寬度不超過2米,高度不超過3米:攝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規(guī)格一律精放10英寸,無需裝裱,評選后由承辦單位統(tǒng)一放大裝裱。以上作品背面須標明作品題目、作者姓名、年齡、報送單位、郵編、聯(lián)系電話等。 2.作品未獲得過省級項目類“五星工程獎”和國家級項目類“群星獎”。 3.年齡組別要求。參賽的美術、書法、攝影作品的作者均包含成人、老年和少兒三個年齡組別。老年組按60周歲以上,成人組17至60周歲、少兒組16周歲(含)以下確定。 三、作品送評程序 1.作品評獎分初評、復評。初評由各轄市、區(qū)文化主管部門負責,評出參加復評的作品。 2.作品展覽地點在市文化館展廳。復評由市文廣新局負責組織專家評出金獎、銀獎和銅獎作品。其中金獎作品將代表常州市參加第十一屆江蘇“五星工程獎”評獎活動。 四、報送須知 1.各轄市區(qū)報送參加復評的美術、書法、攝影作品(含三個年齡組別),總數(shù)不超過15件。 2.美術書法攝影作品復評按照門類需報送申報表(見附件)各1份,并加蓋公章。 3.請各轄市、區(qū)于2014年7月25日之前將參評作品和有關材料報送至常州市文化館書畫部。聯(lián)系人:章建軍、張璐、季閔孜,電話:0519-86619026。 如有不明事宜,請及時與市文廣新局社文處聯(lián)系。聯(lián)系人:吳建軍、雷虹,聯(lián)系電話:0519-85682369。
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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