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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同意成立“常州太湖灣畫院”的批復 常文廣新〔2015〕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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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太湖灣畫院籌備組: 你籌備組關于設立“常州太湖灣畫院”的申請已收悉。經研究,同意成立文化類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常州太湖灣畫院”,請按規(guī)定向市民政局申請登記,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弘揚先進文化,增進藝術發(fā)展為宗旨,做好書畫藝術的創(chuàng)作、展覽、交流及理論研究等工作,為繁榮文化事業(yè)做出應有貢獻。 特此批復。
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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