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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北郊初級中學整體翻建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2015〕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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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計〔2014〕44號文及相關資料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推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zhì)均衡發(fā)展,加強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滿足廣大群眾需要,原則同意你局實施常州市北郊初級中學整體翻建工程。 二、該項目位于通江南路125號,總建筑面積31635平方米,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辦公樓、綜合樓(含實驗室、圖書館、行政辦公區(qū)、教師辦公室、信息教室、藝術教室等)、體育運動設施(體育館、體育辦公室、300米田徑場、籃排球場等)、食堂、教工宿舍、地下車庫、人防及其他輔助用房等。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1460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常州市北郊初級中學共同籌集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用地、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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